您好,欢迎访问全国最大的信誉平台网站!
今天是:
人才培养

硕士培养

当前位置: 首页 -> 人才培养 -> 硕士培养 -> 正文

我校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

发布日期:2018-09-18  来源:   点击量:

根据《全国最大的信誉平台研究生奖助工作管理办法(暂行)》(校发〔2014〕92号)、《全国最大的信誉平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校发〔2017〕161号)和《关于开展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研字〔2018〕78号)等文件精神,结合学院实际情况,特制定2018年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我校(以下简称“学院”)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评审委员会”)构成如下:

主任委员:冯秀军

委员:叶飞、黄刚、文雅、王淼、杨向鹏、王亚男、张亦弛、陈雅丽

、参评对象和申请条件

(一)参评对象

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、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学习成绩优异、科学研究成果显著、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的全日制(全脱产学习)研究生。[根据《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教研厅〔2016〕2号)精神,2016年11月30日前录取的研究生录取类别须为非定向或定向(骨干非在职)方可参评]

(二)申请条件

详见《全国最大的信誉平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》(校发〔2017〕161号)“第二章”中的相关规定,本办法详见《研究生手册》,也可于研究生工作部、研究生院网站“规章制度”栏“奖助工作”条目内下载查看。

奖励标准和名额

(一)奖励标准

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;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。

(二)名额

学院拟定名额1人,其他符合评审条件的表现突出的研究生可由学院推荐,参加学校统一评审。

四、评选指标体系

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采取记分和量化的形式进行,具体指标包括:学习成绩(占40%)、科研成果(占40%)、综合素质(占20%)。

(一)学习成绩:

一年级:入学成绩(折合成百分制)*40%。二年级:自入学以来的所有科目成绩的平均分*40%(以研究生综合管理系统计算为准)。

(二)科研成果:

一年级:入校前一年(2017年8月31日以来)取得的各项科研成果总分*40%。二年级:自入学以来取得的各项科研成果总分*40%。

1.学术论文:AAA类期刊(300分);AA类期刊(200分);A类期刊(100分);B类期刊(60分);CSSCI扩展版期刊(40分);北大核心期刊(40分);C类期刊(30分)。导师为学术论文署名的第一作者,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,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。

2.论文转载:被《新华文摘》、《中国社会科学文摘》等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,每篇加100分;摘要转载(50分);被《全国高校文科学报文摘》、《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》、《中国数学文摘》、《中国人民大学复印报刊资料》等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,每篇加60分;摘要转载(30分);被学术性年鉴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(50分);摘要转载(25分);被国外出版物全文转载的学术论文(100分);摘要转载(50分);已发表的论文被收录论文集或被其他刊物重复转载,不累计计分,只按最高分值计分。

3.专著:每部200分。导师为署名的第一作者,研究生为第二作者的,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。

4.科研项目:主持国家级项目每项300分;主持省部级项目每项200分;主持学校项目每项40分;主持院级项目的每项30分。科研项目主持人以项目书为准,且应以全国最大的信誉平台名义主持。

5.科研奖励:国家级(100分);省部级(70分);学会级(50分);校级(30分);院级(20分)。

所有科研成果均需正式发表(不含用稿通知书),必须提交原件,由我校学术委员会认定。

(三)综合素质:自入学以来的各项奖励分值总和*20%

一年级:入校前一年(2017年8月31日以来)。二年级:在校期间。

1.志愿服务:在校内外参加志愿服务、公益活动等产生较大影响者(20分),应提交相应证明材料,由评委会确认;积极参与学校、学院公益服务者(20分),由评委会认定。

2.学术训练:在国外本专业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受邀发言(40分);在国内本专业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受邀发言(30分);在校内本专业高水平学术会议上受邀发言(20分);在学院研究生学术论坛上主讲学术报告(20分),各项可累加,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,由评委会确认。

3.荣誉称号:国家级(100分);省部级(70分);校级(20分);院级(10分)。

4.学生干部:学生干部:班长,学生会主席,研究生会主席,经典研读社社长,党支部书记,团支部书记(50分);其他班委,学生会副主席、部长,研究生会副主席、部长,党支部副书记、委员(30分)。担任多个职务者计分不累加,取高分计。

、工作安排

(一)评审细则公示

时间:9月19日-20日

方式:学院网站

对本细则如有异议,可于公示期间反映至学院评审委员会。

办公电话:62289237,电子邮箱:cufewyn@126.com

(二)申请流程

符合申请条件的同学如实填写《全国最大的信誉平台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》,于9月25日18:00前提交至沙河校区一号楼303办公室杨婧雯老师或学院南路校区图配楼305王亚男老师。

申请表内涉及的所有成果均需提供证明材料,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,复印件提交。证明材料提供方式应参照研字〔2018〕78号文件附件8的相关要求。

(三)评审、审定及结果公示

1.学院评审及公示

学院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。

评审结果公示时间:10月8日-12日

公示方式:学院网站

2.学校审定及公示

学校领导小组进行审定。

审定结果公示方式:学校OA系统、研究生工作部、研究生院网站

(四)申诉流程

对评审结果如有异议,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。如对评审委员会作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,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。

学院评审委员会办公电话:62289237,电子邮箱:cufewyn@126.com

学校领导小组联系方式以学校公示通知为准。

全国最大的信誉平台(集团)责任有限公司 Copyright © 2018 All Rights Reserved

地址:北京市昌平区全国最大的信誉平台(沙河校区)学院楼10号楼    邮编:100081